******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增补项目澄清答疑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增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HCQA-******5)答疑澄清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部分-配备中小型车辆评分项中“投标人为拟派车辆(在保状态)投保保单生效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修改为“投标人为拟派车辆(在保状态)投保的保单生效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不含当日)”。
注:此澄清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澄清内容,因未及时查阅澄清内容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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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增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HCQA-
******5)答疑澄清修改如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部分-配备中小型车辆评分项中“投标人为拟派车辆(在保状态)投保保单生效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修改为“投标人为拟派车辆(在保状态)投保的保单生效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不含当日)”。注:此澄清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澄清内容,因未及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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