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长兴县国省道及重要县道平交口安全整治(亮化)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C-******
项目名称:2025年长兴县国省道及重要县道平交口安全整治(亮化)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36300
最高限价(元):4363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363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2025年长兴县国省道及重要县道平交口安全整治(亮化)工程的勘测、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公路等级:一级及二级公路。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设计阶段:在采购人下达指令后10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施工图、概算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2)收到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5天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文本10份;(3)后续服务:各项目通过交(竣)工验收或专项验收完成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
3.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2(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3)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点******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中心
地 址:长兴县太湖东路1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工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东青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支晨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楼炜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联 系 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33052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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