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30P0D0),比选人为******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2.************消防部门的检查要求。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2.3采购预算金额:244,800.00元(不含税)。
1.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止。
1.2.5实施地点:鞍山市。
1.2.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244,800.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等。
2.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
注: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要求。
2.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时间应满足不少于2*24小时]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1)参选人将标书款以公对公方式汇入指定账号,汇款时请备注:TC230P06W标书款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4)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88,******】。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68号中国电信
联 系 人:吉经理
******有限公司
地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联 系 人:姜男、张兵、尤佳怡、李畅、王标、赵崇
电 话:******
电子邮件:******
9.2异议接收方式[确有需要采用传统纸质比选的,本节写法请结合《比选文件-传统纸质比选参考》编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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